标 题: | 关于2024年乌海地区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奖惩情况的说明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663Y/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行政机关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关于2024年乌海地区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奖惩情况的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1-02 11:37:4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供电公司:
为保证乌海市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基于供电可靠性及电网供电恢复时间、供电服务等基本供电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乌海市能源局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于2024年1月签订《关于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的协议》。
由于协议中指标计算周期为2024年1月—12月,相关奖惩条款均以协议周期为基础。1—11月乌海供电公司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完成2.41小时/户,同比下降27%,但考虑四季度和全年最终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仍未明确,奖惩结果也未明确,故甲乙双方均不需赔付奖罚费用。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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