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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有序用电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MB1531663Y/2025-06614 发文字号: 乌能局发【2025】59号
发文机构: 行政机关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有序用电方案》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6-2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7-01 23:02:5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有序用电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编写目的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3〕1098号)要求,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优化用电结构、应对突发风险,在电力供应不足时优先保障民生、公共服务及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引导用户错、避峰用电,按照地方负荷情况对电力用户用电负荷进行管理,编制了《乌海市有序用电方案》。
二、主要内容

乌海供电公司我市有序用电实施主体,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执行有序用电。乌海供电公司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立即执行本方案,按照先需求侧响应、有序用电的顺序,通知相关电力用户按照指令要求执行。因有序用电造成的损失电量占全网总损失电量的比例原则上应当与电网企业调控指标中比例一致。

2)压限用电负荷。用电企业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要立即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负荷控制到位,具体时间根据行业负荷特性确定。执行错避峰指令时须在指令要求时间全程控制负荷满足要求。对执行方案不力、负荷压降不及预期或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应责令改正,必要时由电网企业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进行负荷控制,相关后果由用户承担;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电网企业按程序停止供电。

3解除有序用电预警

当有序用电工作结束时,乌海供电公司要及时发布解除有序用电预警信息,并及时通知相关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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