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对《乌海市露天煤矿(采空区)火点 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663Y/2022-0094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能源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关于对《乌海市露天煤矿(采空区)火点 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2-10 11:33:5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煤炭开发保护与运行科 施亚新
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全面摸清全市露天煤矿(包括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煤层、排土场自燃火点基本情况,加快推进露天煤矿火点治理工作。确保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阶段性治理,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策依据
《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26号)、《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等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1日,开展露天煤矿(采空区)火点摸排工作;开展露天煤矿(采空区)火点治理工作;2022年1月9日—2022年1月10日,开展露天煤矿(采空区)火点验收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三区能源局、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煤矿(采空区)为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听同时采用抽查、巡查和视频监控监测系统实时查看等手段,进行督导,同时报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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