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信用+供电服务”实施方案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663Y/2025-00325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行政机关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信用+供电服务”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1-14 11:24: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 、总体目标
为优化办理用电程序,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监管,建立并逐步完善用电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披露、应用机制,以信用数据为支撑,创新供电服务模式,为诚实守信用电主体提高办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提升用电主体守法诚信意识,建成乌海市首个“信用+供电服务 ”应用场景,将用电行为信息正式纳入公共信用体系,打造具有乌海特色的电力领域便企惠民应用场景。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电力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依据《乌海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依托乌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用电缴费信息、用电拖欠费信息、信用承诺履约信息、违约用电信息的归集。依法依规将无正当理由欠缴电费,数额较大,经催告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纳、窃电及违约用电的信息纳入失信记录。
(二)推行电力领域信用承诺制。积极引导各类用电主 体在办理电力领域相关业务时,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信息,对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
(三)加大优良用电主体正向激励。供电部门业务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查询接口对接,核查辖 区内用电主体的信用状况。对3年内无欠费、窃电、违约用 电、无不良信用行为的守信主体,提供专属客户经理全程服务、上门服务、VIP 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简化 守信主体办理用电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并在节能改造、 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四)打造信用办电的全新模式。积极与国土归口管理部门探索研究,推出对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小产权、无产权,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级符合要求的,用电主体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书面向供电部门作出诚信守法用电承诺后,以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暂代物权证明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实现“零证”办电,从“容缺”转向“信用”办电的服务升级。
(五)完善用电主体信用修复渠道。制定电力领域公共 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工作指引,对已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 影响的失信主体,可按程序向供电部门或信用主管部门提交 修复申请,依法依规修复相关失信记录。
(六)营造诚信守法用电的浓厚氛围。依托“诚信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节点,在楼宇园区、专业市场、街道社区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用电宣传活动,加大电力领域诚信典型人物和案例宣传报道,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建立推进落实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供电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场景应用,切实发挥信用建设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服务经济稳增长和民生改善的作用。
(二)建立信用办电优化机制,根据任务推进进度,不定期组织相关企业收集办电感受,及时归纳、总结、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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