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能源局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及“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活动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663Y/2022-0094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能源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能源局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及“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活动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1-10 11:18: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能源局、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各煤矿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55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72号)要求,市能源局制定了《乌海市能源局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能源局、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宣讲教育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选定宣讲人员,认真开展宣讲工作,并督促辖区和所属煤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严格按要求报送开展情况
各区能源局请于11月24日前报送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及分管负责人、宣讲人和联系人,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本辖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请于1月5日前报送“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活动工作总结。
附件:1.《乌海市能源局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55号)
2.《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72号)
2021年 11 月 19 日
(联 系 人:苗壮 联系电话:18647352980
报送邮箱:whnyjaj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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