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能源局关于选用《乌海市广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3.5MW全额自发自用光伏 新能源项目申报材料》第三方评审 服务机构的公告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市能源局 | 信息分类: | 政府采购 | ||||||
| 概 述: | 乌海市能源局关于选用《乌海市广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3.5MW全额自发自用光伏 新能源项目申报材料》第三方评审 服务机构的公告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5-11-21 18:55: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为推进我局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现需要选用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对《乌海市广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3.5MW全额自发自用光伏新能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服务。
一、项目名称:乌海市广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3.5MW全额自发自用光伏新能源项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
二、服务内容:对乌海市能源局拟开展的评审事项按委托内容组织实施专家评审服务。
三、机构条件:
1.具备相应的资信等级和经营范围;
2.近一年评审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3.评审机构法定代表人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评审活动;
5.本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分包。
四、报价方式
五、选定原则
采用三方询价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报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资质等择优选取,最终确定供应商。
六、有关要求
1.申请人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并按照委托协议要求提供服务。
2.申请人应先行承担与该会议相关的所有费用,委托方不再负担协议要求以外的费用。
3.本项目需要聘用5名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等级职称的专家。
4.申请人中标后要立即开展准备工作,制定会议方案,确定专家人选,并且至少提前一天将报告送至每位专家手中,便于专家提前预审。
七、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8日18:00
联系电话:20908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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