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能源局决定对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九级科员岗位进行聘用,聘用管理岗位九级科员1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宜的原则;
(四)竞聘上岗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
乌海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煤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以下简称煤炭执法支队)和煤炭市场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煤炭市场中心)在编在岗办事员。
三、聘用岗位及条件
(一)聘用岗位:管理岗位九级科员。
(二)岗位数:煤炭市场中心2名;煤炭执法支队12名人员采取竞聘上岗方式聘用10名。
(三)聘用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在本单位、本岗位任职满一年以上,且在十级岗位聘用四年以上。
四、聘用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2月27日至3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7日至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市能源局311室,联系电话0473-2090836。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公开聘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九级科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市能源局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准许参加竞聘。
(三)竞聘
本次竞聘采用竞聘述职、职工民主测评、谈话征询形式进行公开竞聘。
1.竞聘述职。述职时竞聘人员根据岗位说明、任职条件和自身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工作情况和所申请的岗位,说明从事本岗位一年来工作业绩、聘后如何履行职责等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述职,领导小组按照百分制打分。
2.民主测评。由分管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部分工作人员代表组成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测评。按照百分制打分。
3.谈话征询。由分管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部分工作人员代表范围进行谈话。
总成绩按照竞聘述职60%+职工民主测评40%,综合谈话征询结合的办法进行排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人选后报送局党组,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用人选。
(四)考察及公示
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经批准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自动放弃的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1.人员管理:竞聘合格者与乌海市能源局签订3年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考核实行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续聘。
2.薪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科员工资标准发放。
六、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能源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中共乌海市能源局机关纪委 2090802
七、其他事项
聘用工作在乌海市能源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如因本人原因造成无法竞聘,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