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能源局关于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能源局(各区能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相关要求,乌海市能源局决定宣布失效《乌海市能源局关于印发<乌海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持续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能局发〔201946号)。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市能源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 副本.xls

  

  

  

  

  202196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