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各煤矿(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相关要求,乌海市能源局决定废止《乌海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等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乌能局发〔2020〕133号)。
宣布废止的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失效,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
乌海市能源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等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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