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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露天煤矿边坡监测等安全管控智慧化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能源信息化中心负责人   高鹏

  一、编制背景

  为深刻吸取阿拉善新井煤业公司“2.22”边坡坍塌等露天矿山事故教训,全面提升我市露天煤矿边坡管理等智能化、智慧化建设水平,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明确了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及目标要求,确定了完成时限;明确了企业在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矿安〔2023〕16号)、《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GB51214-2017)、《露天煤矿边坡变形监测技术规范》(GBT37697-2019)、《全区露天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数据联网标准(试行)的通知》内煤安字〔2019〕2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关于《全面推进露天煤矿边坡监测等安全管控智慧化建设的通知》包括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及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建设范围明确了关于《全面推进露天煤矿边坡监测等安全管控智慧化建设的通知》的建设范围全市所有生产及在建露天煤矿和煤矿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

  第二章 建设内容及目标要求重点以安全监控信息系统、边坡自动化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车辆定位系统、PM10环境监测设施等为主要建设内容,结合各煤矿实际,确定各煤矿建设内容和完成时限。

  第三章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了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第四章 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市能源局监督检查范围。重点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关、复工复产验收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煤矿依法依规处理,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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