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26号)要求,为配套解决2018年我市拟计划购置的100辆电动公交车车辆充电问题,为预先协调新能源车辆未来发展需求,编制补能基础设施规划,整体考虑乌海市补能基础设施布局,为下一步建设提供依据。
二、编制必要性
2015年以来,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发布了推动补能设施发展政策措施,政策体系覆盖建设用地、电力接入和电价、设施建设和运营、互联互通等多个方面,有力引导补能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2021年工信部、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国家政策,内容包含了新能源车辆的测试、车辆种类、充换电站技术标准、综合站技术标准、充电桩技术及信息等的相关要求,更加明确了未来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对于乌海市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的建设带来了极大的支持。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中,更加明确了针对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基础设施体系、产业融合的具体措施,这对于乌海市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带来了非常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方向。
在《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要推进公共停车场、居民社区、公路沿线、单位内部、农村牧区、旅游景区和专用领域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主要内容
(1)布局目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我市“十四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为3704个,包含公共充电车位1233个,矿卡充电车位2471个。《乌海市“十四五”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规划》中,我市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为5133个充电车位,包含公共充电车位1857个,矿卡充电车位3364个。
(2)布局原则。按照“整体谋划、适度超前、因地制宜、集约高效”原则充分结合我市矿区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电网实际承载能力和“七治”、综合性煤炭产业园、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工作,按照近(2021-2025年)、中(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规划布局。
其中,充电站主要服务于城区居民使用,点位相对集中。换电站主要服务于运行在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矿区的矿卡车辆,换电时间短、占地面积小。加氢站结合现有加油加气站合建,均位于中心城区、工业园区保护范围以外。光伏一体化综合站结合现有公交车辆首末站、环卫车辆停车场和对外交通场站地面停车场布局,部分企业利用已建成厂区通过分布式光伏补充用电需求。
(3)布局情况。海勃湾区近中远三期共规划补能基础设施91座、充电车位2847个;乌达区近中远三期共规划补能基础设施39座、充电车位1330个;海南区近中远三期共规划补能基础设施58座、充电车位718个;低碳产业园区近中远三期共规划补能基础设施6座,充电车位326个。
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基础上,避免充电桩运营主体多、统一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建议鼓励两类企业投资建设。一是按照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原则,优先鼓励具备扩建条件的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和市属国有企业(如公交集团)参与扩建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合建站。二是按照延链补链强链原则,优先鼓励具有氢源电源、整车制造、新能源重卡替代需求、出行服务等上下游企业(如海易通、广纳)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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