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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十三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能源系统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推进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能源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经济进一步壮大,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关键起步期。科学编制和实施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对于在更高水平上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更好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从自治区实际出发,全面分析了我区能源发展基础和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实现“一个目标”、推进“三个转型”、打造“四大产业”、实施“十大工程”。

“一个目标”就是要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依托通辽和鄂尔多斯两个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在能源生态融合发展、绿色能源保障供应、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新型产业培育壮大和能源发展创新驱动等领域取得突破、作出示范,推动我区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2025年初步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三个转型”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数字、创新转型。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结构主攻方向,新能源满足大部分新增能源需求,促进能源发展“绿色转型”。加快“云大物移智链”等信息技术与能源深度融合,壮大能源数字产业,促进能源发展“数字转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企业,提升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效能,促进能源发展“创新转型”。

“四大产业”就是着力打造风能、太阳能、氢能和储能等四大新型能源产业。依托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抢抓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难得机遇,结合巨大市场需求,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吸引新型能源产业,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打造全国乃至国际新能源产业高地。

“十大工程”就是着力实施新能源倍增、灵活电网、控煤减碳、源网荷储、再电气化、绿氢经济、数字能源、惠民提升、科技赋能、区域合作等十项工程。以“十大工程”为抓手,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三、《规划》主要特点

(一)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决肩负起、履行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系统观念,煤电油气风光并举,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全面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和弹性,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持续巩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地位,到2025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0.5亿吨左右,发电装机达到2.71亿千瓦,原油、天然气产量达到120万吨、330亿立方米以上。

(二)聚焦“两率先”“两超过”目标任务。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两率先”“两超过”目标,推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广泛拓展新能源场景应用,实施新能源倍增、灵活电网、控煤减碳、源网荷储、再电气化、绿氢经济等工程,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35亿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年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左右,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做出贡献。

(三)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能源惠民提升工程,完善城乡能源基础设施,推进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动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到2025年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提高到900千瓦时、年均增长10%以上,清洁取暖率超过80%,管道天然气覆盖66%旗(县、区),蒙西地区基本实现“县县通气”、蒙东地区实现“市市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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