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作者:乌海市能源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周奕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乌海地区工矿企业用电长期受限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限电的主要原因

  2018年,自治区各地用电负荷屡创新高,用电负荷持续增长,由于新能源发电优先上网,但受天气影响较大,造成火电机组出力受阻,再加上近年来一直限制传统火电电源的建设和投运,导致全网电力实时平衡困难。2018年自治区全年共限电52次,其中乌海地区全年限电26次,最大限电40万千瓦。今年截止到5月份,乌海地区参与有序用电(限电)共29次,最大限电达60万千瓦。

  目前我市的电力运行情况是,总发电装机容量381.9万千瓦,占自治区全部装机(12284万千瓦)的3.1%,其中火电装机372.9万千瓦,占自治区火电装机(8227万千瓦)的4.5%;2018年乌海地区电网完成售电量117.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19%,全网最大负荷(不包括君正、宜化)188.4万千瓦,同比增长26.1%。2018年新增负荷约36万千瓦,新增长的负荷主要是大数据负荷以及高载能负荷。其中大数据负荷增加26万千瓦,高载能负荷增加10万千瓦。

  二、自治区的限电原则和措施

  为保障蒙西电网在电力供应短缺时能准确、快速、安全、有效进行综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限电损失和社会影响,目前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

  基本原则是,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电力供应保障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缺形势,有序衔接电力供需,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统筹地区经济结构、用电特点、内部装机等因素,兼顾社会整体效益,将负荷控制方案落实到具体企业,并严格执行,确保内蒙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重要用户可靠用电。

  遵循原则是,在有序用电相关工作中,坚持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委办厅局、相关盟市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总体原则,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和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的工作原则。预防为主、节控并举、有保有限、灵活高效。

  一般情况下,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具体措施是,在内蒙古电网实时运行中发生供电缺额时,中调根据各地区供电局高耗能负荷所占全网运行高耗能负荷的比例,确定各地区供电局有序用电负荷指标。根据中调要求,目前我市限电对象主要是高耗能负荷,各供电局收集当地高载能总负荷实时数据,通过调度自动化系统上传至中调,当光伏、风电出力不足时,发出限电指令,限电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不存在预先通知限电和计划限电的情况。

  三、我市采取的应对措施

  1.经多次与中调沟通协调,已经将我市限电比例由2018年的8.5%下降至目前的6%。

  2.由于限电的时间点不确定,且限电指令下达15分钟之内必须完成限电任务,为避免由于限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我局与市工信局、电力部门调研每户高载能企业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最低安全负荷,根据限电负荷和安全生产负荷有序安排限电企业,在总限电负荷内尽可能保证每户企业安全生产负荷。

  3.目前我市大数据企业运行负荷约26.11万千瓦,鉴于大数据企业运行情况,限电不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今年拟将大数据企业纳入紧急限电序位中,以缓解限电对高载能企业带来安全生产上的影响。拟限电序位为:大数据企业、高载能企业。

  4.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和内蒙古电力公司,争取新的电源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加快乌海4×30万k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进度,使其尽快发挥调峰作用,并就地消纳外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所发电量的作用。

  5.我局正督促已批复电源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如东源科技2×33万k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建设。同时,加强对自备电厂的管理,鼓励多发满发,以减轻公网的压力。

  6.我局督促较成熟的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推进力度,以解决我市日益紧张的供电、供热问题。

  由于采取了一些调峰和减少外送等措施,近两个多月我市基本没有限电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胡应龙

  联系人:刘震

  联系电话:0473-2090882

  2019年6月13日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