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海市第九届人大会议 第48号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作者:乌海市能源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杨永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要求修改我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原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强化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煤局字﹝2017﹞248号),关于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一是调整周期要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调整周期为5年,我市煤矿采空区总体规划批复时间是2013年12月,2019年刚满足调整周期。二是新发现的煤矿采空区灾害必须经过核实、论证,确实需要治理的项目才能调整纳入总体规划。三是自治区能源局原则上不进行单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纳入总体规划的审批。

  关于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维维能源有限公司八音乌苏煤矿(白云乌素煤矿)和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公司采空区是否纳入我市采空区自治区总体规划,因我市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才正式启动,第一批同意实施治理的7个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到目前为止仅有5个项目手续办理齐备并备案开工治理,治理手段、措施等都处于摸索阶段,距离取得显著治理成效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加上支持性文件办理周期较长,现有治理措施、技术相对落后,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故暂缓启动我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工作,待我市第一批实施治理的采空区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有了丰富治理经验,看到了显著成效之后,再结合我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情况,研究调整采空区总体规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吕春云

  联系人:徐慧春

  联系电话:0473-2090802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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