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
应知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一项政治制度,也是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
问: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答: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问: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自治权?
答:《民族区域自治法》用了27条,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作了系统规定,概要如下:
⑴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⑷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⑸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文化、卫生和科技事业。
问: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哪些特征?
答:(1)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
(2)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的。
(3)民族区域自治是通过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得以体现和实现的。
问:《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答:《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占有最高地位。《民族区域自治法》仅次于宪法,同民法、刑法等一样属基本法的范围。
问:《民族区域自治法》共计多少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民族区域自治法》共计74条,主要内容包括序言、总则、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以及附则等。
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维护祖国统一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原则,保证民族团结的原则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则。
问: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国家负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1)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国家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2)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3)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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