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优化能源行业营商环境“二十四条”
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进一步梳理全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承诺办理时限对办事流程进行再优化,将各事项进行情形化梳理及材料颗粒化处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将政务服务大厅市能源局办事窗口真正运行起来,固定人员、赋予权限,按照自治区、乌海市有关要求,应进入政务大厅办理的业务全部进入大厅办理。(法规监察科)
2.依法依规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全市在核准目录之外,在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范围之内的油气、电力、新能源项目的备案管理权限全部由市能源局下放至三区能源局,其中跨区的项目由市能源局负责备案。(油气电力与新能源科)
3.全力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中心开展“一网通办”、数据资源共享工作,推动能源领域政务服务和生产服务应用接入“蒙速办”APP,逐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法规监察科)
4.组建抽蓄、氢能、煤矿技改等重点项目工作专班,盯办项目手续办理、要素保障、问题解决等每个环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审批上,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煤炭开发保护与运行科、油气电力与新能源科)
二、提升获得电力水平(油气电力与新能源科督导,乌海供电公司落实)
5.电力更名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一窗受理”,线上推送,联动办理。
6.2022年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个、5个、9个、15个小时以内,或者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
7.扩大“零投资”范围至用电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低压小微企业及普通低压客户。
8.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客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双电源客户的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6个、22个、30个工作日以内。
9.低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至2个,高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
10.实现5项常办业务(居民新装增容、小微企业新装增容、缴费、报修、更名过户)“一次都不跑”,线上“一网通办”。
11.实现电价政策、电网接入能力、办电流程、用电业务、服务标准、监管热线等信息的多渠道公开、多频次刷新,实现电量电费等信息精准推送。
12.协调相关部门,对乌海供电公司线路工程全面实行免审批告知承诺,涉及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等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并向乌海供电公司共享、推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项目信息,以便提前提前获取用电需求信息,开展前期工作。
三、加快相关规划编审
13.加快编制《乌海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争取抽水蓄能项目二期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十四五重点开工项目,确保《乌海矿区总体规划》上半年报国家部委审批。(煤炭开发保护与运行科、油气电力与新能源科)
四、确保能源稳定供应
14.严格落实国家电煤最低库存制度,加强煤炭供应中长期协议签订,建立煤炭、洗煤、电力之间的市场联动交易机制,切实维护煤炭市场秩序,推动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煤炭开发保护与运行科)
15.年内建成东风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和东风至永太 110千伏供电工程,推动恩和 220千伏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浙蒙海背压式汽轮发电项目建设,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油气电力与新能源科)
五、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16.严格执行“先灭火后生产”、“生产必须降尘”原则,排土场火点坚持立行立改,动态清零,煤层火点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现有煤炭洗选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煤炭开发保护与运行科、能源技术服务中心)
六、打造新能源示范城市(油气电力与新能源科)
17.推动抽水蓄能项目一期早日开工、顺利建设,启动二期项目前期筹备工作,探索与阿拉善共同打造千万千瓦级的大型新能源基地。
18.抓住张家口牵头的河北氢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获批的机遇,大力发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氢能源产业,推动创建氢经济示范城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
19.推动已开工建设的光伏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年内全部建成并网。同时,做好2022年光伏和风电项目指标申请。
七、推进智慧能源建设(能源信息化中心)
20.全面推动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升级改造,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建设任务。同时,推进智慧能源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建设,推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八、创造安全发展环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风险程度、隶属关系等进行分级分类监管,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非主观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并指导和帮助企业纠错改错,慎重采用停产整顿等重大行政处罚措施,除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特别部署要求外,不采取区域整体停产等“一刀切”式处理方式。
22.开展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提升能源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九、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法规监察科)
23.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行业诚信体系,开展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执法,提高能源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能源领域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十、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机关党委)
24.坚决贯彻乌海市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八个严禁”、“四个坚持”要求。做好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工作,巩固全市能源行业以案促改成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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