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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能源技术服务中心

  乌海市能源技术服务中心,为乌海市能源局所属相当于正科 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能源政策宣传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导能源行业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等信息咨询、交流、推广工作, 提供能源项目咨询服务;引进重大能源科技装备、技术,推广国 际国内新技术、新装备工作。

      2.承担能源项目评审、评价、论证等事务性工作。

  3.对全市煤炭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研、监测、评估;开展全市 可再生能源项目规模核查、市场环境评估、建设及运行情况监测 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4.承担全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相关战略、政策、机制等课题研 究工作,完成能源领域重点课题研究任务。

  5.开展政府投资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评估、储备项目评估遴 选、项目建设中期检查评估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审查论证相关辅助   

      6.承担全市能源领域企业从业人员相关考试等事务性工作。

       7.完成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20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乌海市能源信息化中心

  乌海市能源信息化中心,为乌海市能源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理念,提出能源与信息化深度融 合下的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建议;推广应用“互联网+”能源大数据等信息化先进技术,发挥智慧能源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在能源监管中 的基础性作用,提升能源监管的效率和效益。

  2.负责能源系统安全远程监测监控系统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 信息记录、统计、上报等工作。

  3.负责煤矿安全监控信息化系统联网稳定运行及预测预警和监 测数据分析,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原则,发现煤矿甲烷超限 报警、断电、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应立即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 急预案进行处理。

  4.参与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煤矿执行监测监控法 律法规、标准等检查工作,负责监控信息化业务指导工作。

      5.承担指导督促各区做好能源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6.完成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