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能源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6日 作者:乌海市能源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乌海市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行业信用环境。乌海市能源局根据国办发﹝2019﹞35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于我局成立不久,目前,我拟对2019年以来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涉及煤炭、电力、油气管道的各业务科室即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互通的机制,秉承逐条核、每项对、双核实、严把关的要求,建立双把关、双校核机制,对所有行政处罚信息中涉及到的处罚对象、处罚金额、处罚内容在纳入信用平台前进行严格分类和核对。

  二是及时进行信息上报公示。我局计划将梳理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及时通过“乌海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是进一步开展分类监管,对受到行政处罚,有不良信用的企业,在资质管理中进行重点关注,并在企业年报、续期等工作中进行重点监管。

  下一步,乌海市能源局将逐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能源分类分级监管机制,不断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一是继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为信用体系建设夯实数据基础。二是逐步深化信用监管,在许可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中探索实施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进行差别化分类监管。三是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规范“黑名单”管理的细化措施,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营造良好的能源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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