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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能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6日 作者:乌海市能源局 来源:乌海能源局 浏览次数:

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201558号)和《乌海市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定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指在能源监管领域完成日常监管事项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一种监管方式。

第三条  【原则】“双随机一公开”坚持规范监管、协同推进、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原则1】规范监管,是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依据《煤炭安全行政执法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第五条  【原则2】协同推进,是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第六条  【原则3】公开、公正、透明,是指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第七条  【随机抽查主体】实施随机抽查的主体为乌海市能源局,执法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双随机检查工作。

第八条 【主体职责】乌海市能源局对相关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不代替日常监管。

第九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条  【执法人员库】抽查主体应当从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自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作为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执法证号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人员岗位调整等因素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  【监管对象名录库】根据本级权力清单中许可事项,将本级许可的监管对象纳入双随机监管,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

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第十条  【计划的制定】抽查主体应当于每年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局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计划的要求】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以降低抽查次数。

第十四条  【计划实施】抽查主体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五条  【检查人员的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六条  【被检查对象的抽取】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已抽查过的企业,应当予以排除。

对投诉举报多,环境问题集中,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检查结果的确定】抽查主体应当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十八条  【检查结果反馈】抽查主体应当在检查报告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九条  【统一维护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定期维护更新。

第二十条  【统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的对外公开公示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年度检查计划交由统一通过乌海市能源局网站对外公开。

第二十一条 【纪律要求】抽查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在抽取检查人员、企业名单时,部门负责人要对抽取结果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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