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紧密结合《2025年乌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总结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1. 着力提升个人法治思维。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我局始终将提升法治思维置于首位,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
2. 着重强化队伍法治意识。聚焦“关键少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办事的水平。2025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34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2次,并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的培训。
3. 精心部署全局法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普法工作,明确普法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化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1. 实施多渠道的执法公示。针对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我局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乌海市信用信息平台、法治政府一体化平台等资源,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公开透明。
2. 采取多种方式的执法监督。我局通过综合监督、日常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在综合监督方面,主要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一个方面进行相关工作;在日常监督方面,主要围绕《乌海市能源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专项监督方面,主要针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情况展开相关工作。
3. 实行多层级的处罚审核。为规范能源行业的行政处罚,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成立了违法案件审议(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并规范了审核职责及程序。办公室出具法制审核修改完善建议书,处罚科室据此修改完善后提交局案件审查(法制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查,部分案件还需按规定提交局务会或党组会进一步研究。
4. 开展多场景的执法培训。通过执法易通行、法治教育网等线上平台及线下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培训。同时,积极邀请律师、相关专家及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丰富普法培训教育方式,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5. 规范多方面的执法纪律。联合我局“红色服务团”,深入区能源局及部分能源企业,开展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的法治宣传活动。主动“上门请谏”,就文明规范执法、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区能源局及能源企业对市能源局工作的意见建议、需市能源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等进行沟通交流,并同步开展明察暗访等工作。
(三)持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严格遵循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安排,细化明确了普法任务、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及普法责任单位科室,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人。
1. 领导干部普法方面。我局将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领导领学、观看录像、心得交流及答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新提拔科级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形成了任前必考、晋前必考、逢提必考的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
2. 单位普法方面。借助集体学习、能想家论坛、主题党日等契机,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 普法进企业方面。我局在服务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积极作为,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信用修复培训等结合企业需求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企业及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 公众普法方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普法信息,其中法律法规宣传信息30余条,进企业宣传信息10余条,参加普法早市3次,营造了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四)强化执法流程规范
1. 强化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年初,我局编制并印发了《乌海市能源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乌能局发〔2025〕13号),系统规范了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执法时段及检查事项等要素。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计划备案制度,依据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每月定期报备次月执法计划,确保备案制度落实到位,有效规避重复督查。针对直接监管的电力、新能源企业,实施半年度全覆盖检查机制,通过同类检查事项的归并整合,采取专项督查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模式,集约化开展监管工作,切实降低检查频次。
2. 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应用,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依托能源行业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线上巡查体系,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常态化电子巡检。通过实时采集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安全监控信息等技术手段,重点对采掘作业区、排土场域、主干运输线路等关键部位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对扬尘管控、洒水降尘设备配置及夜间禁采令执行等生产环节的数字化监督,实现非现场监管效能提升。目前,视频监控系统已完成16处井工煤矿、27处露天煤矿(含5处采空区治理项目)的全覆盖接入。2025年累计开展电子巡查40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项。
3. 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一单一库一细则”,落实跨系统执法协作机制,针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检查事项实施联合执法。本年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联合市水务局开展电力企业综合检查。在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落实监管责任的基础上,通过执法资源共享、检查结果互认等措施,着力构建集约高效的执法体系,切实降低企业迎检成本。
4. 推行督帮一体,创新“评估+服务”模式。我局深入实施“督帮一体,助企帮扶”工作机制,创新构建“评估+服务”双轮驱动模式,系统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多元化监管手段,通过法治宣贯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指导企业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核心举措包括:一是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及检修技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评估,通过现场教学方式深度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核心条款、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及标准化整改路径,累计破解企业安全生产深层治理难题155项。二是构建“双清单+管家式”精准服务机制,既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清单与能源电力系统风险管控台账,又实行“一企一管家”定制化安全咨询,针对企业实际经营困难与发展需求,提供涵盖政策解读、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服务,实现责任主体、管控标准与服务要求的精准匹配。
5. 严格执行标准化检查流程,确保标准高度一致。我局所实施的检查内容严格遵循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上级文件要求予以制定,对违法行为的判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管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在专家遴选方面,综合考量行业特性、检查事项及专家技术优势,遴选对口领域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意见分歧,通过集体研讨并参考同类案件处理先例的方式确立判定基准,确保执法尺度的统一性。
6. 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并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我局推广应用“引导、示范、教育、劝告”等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在行政执法中引入柔性的行政指导手段,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容错纠错相结合,过罚相当与宽严相济,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守法办事,着力构建法治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现代监管体系,助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持续提升。
(五)强化法制审核
1.加强内部法治审核工作。一是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做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对《内蒙古乌海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5·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等8件文件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
2.加强法律顾问审查机制。2025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审查、修改合同或协议9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9件;协助审查文件12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10件;接受日常法律事务咨询20次;开展法律培训1次,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法治保障。
(六)推进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1.发布线索征集公告。专项行动启动后,我局于5月9日在乌海市能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乌海市能源局公开征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征集范围涵盖“四乱”行为、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加重企业负担及执法不规范等五大类问题,并公布电话、邮箱、来信来访等多种举报途径。公告发布后,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同步宣传,确保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
2.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6月11日,我局组织2024年度受行政处罚的电力、新能源企业及重点监管企业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参会企业共8家。会议重点听取企业对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场解读执法规范要求,并就执法程序、处罚依据、检查频次等企业关切问题进行答疑。经梳理,企业普遍对近年来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性提升表示认可,未提出具体问题线索。
3.发放专项调查问卷。为精准摸排问题,我局设计《乌海市能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调查问卷》,围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执法标准不统一等10类问题,向全市能源企业发放问卷。问卷结果显示,企业对执法公平性、规范性满意度达98%,未反馈实质性突出问题。
(七)抓好诚信建设,让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1.推进制度建立。为增强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助力营造法治社会,市能源局建立《能源领域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实施方案》《乌海市能源领域信用承诺制度》《乌海市能源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等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公示,提升市场准入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2.推进行政信息“十公示”。我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信息实时、准确、完整。2025年报送行政备案7条,行政许可3条,合同履约信息120条。
3.推进信用用电。市能源局印发《乌海市“信用+供电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在能源领域探索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助力行政审批等措施,覆盖了电力企业群体,为诚实守信用电主体提高办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提升用电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提供了政策依据。2025年5月8日,乌海市供电公司为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守信主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从“容缺”转向“信用”办电的服务升级,大幅度提升了办电效率。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因机构改革,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均转隶至市应急管理局。目前持执法证人员只有6人,且职务均为科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工作上出现诸多困难:一是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职能虽转至市应急管理局,但我局还保留有煤炭行业执法,以及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均需要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工作;二是按照自治区能源局及市政府要求,我局需对能源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管,招投标频次多,工作量繁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升守法普法素养
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法律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畅通“八五”普法新空间,因时因地打造“普法讲堂”,充分利用能源局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全力打造市能源局法治素养提升品牌工程。
(二)打造阳光执法工程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扩大执法音像记录适用范围;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实施,利用法治政府一体化平台系统,做到线上线下执法程序完整统一。
(三)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强化执法信息沟通、交流、利用,形成执法合力。从联合执法中总结经验,形成常态化、长期性工作机制。市能源局将着眼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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