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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中绿电固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并网符合性验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3日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等文件要求,鉴于该项目为“飞地经济”项目,乌海市能源局组织海勃湾区能源局、海南区能源局、乌海供电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对中绿电固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开展并网符合性验收工作。经验收,该项目已达到“以额定功率进行3个充放电循环、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小于72小时”的标准要求,同意通过并网符合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473-2090848   邮箱:whsnyjd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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