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内环督改发(2024)2号)要求,2025年12月5日,我局对第二轮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二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乌海市能源局(联系电话:0473-2090867)。
整改任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2 | 矿山开采影响生态问题长期存在。督查发现,部分矿山开采执行初步设计方案不严格、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未落实到位、开采作业不规范、侵占河湖管理范围等问题依然存在,重开采轻修复的状况尚未改变。 | (一)市能源局严格把关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审查,确保矿山初步设计符合实际。同时,督促露天煤矿严格按照矿山初步设计施工,规范开采秩序。 (二)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排查,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各区科学提出治理措施,并加快推进治理。 | (一)市能源局持续推进、严格把关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审查。市区能源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已完成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排查工作。 (二)各区分别于2024、2025年组织完成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年度治理计划验收,该项措施已完成整改,已将佐证资料报市能源局申请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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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2 | 矿山开采影响生态问题长期存在。督查发现,部分矿山开采执行初步设计方案不严格、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未落实到位、开采作业不规范、侵占河湖管理范围等问题依然存在,重开采轻修复的状况尚未改变。 | (一)市能源局严格把关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审查,确保矿山初步设计符合实际。同时,督促露天煤矿严格按照矿山初步设计施工,规范开采秩序。 (二)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排查,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各区科学提出治理措施,并加快推进治理。 | (一)市能源局持续推进、严格把关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审查。市区能源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已完成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排查工作。 (二)各区分别于2024、2025年组织完成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年度治理计划验收,该项措施已完成整改,已将佐证资料报市能源局申请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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