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海市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方案》《乌海市2023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方案》(乌环委办发(2024)1号)要求,2024年12月20日,我局对2023年国家和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六项整改任务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乌海市能源局(联系电话:0473-2090867)。
整改任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6 |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乌海及周边地区煤层自燃和煤矸石自燃问题严重,乌海市于2021年完成整改任务,实现火点“动态清零”。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乌海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等责任部门放松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煤矿火点问题大幅反弹,全市排土场及煤层火点近百处,其中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30余个火点、华银二矿等3家煤矿15处火点未治理,周边区域气味刺鼻,蓝烟笼罩。 | 1.乌达区政府加快推进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30余处火点、华银二矿等3家煤矿15处火点治理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2.各区政府加强日常管理,对煤矸石火点和煤矿(采空区)排土场火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治理;对煤层火点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实现火点“动态清零”;3.市能源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区政府开展煤矿煤层自燃及在用排土场火点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区政府开展洗煤企业矸石堆场自燃火点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区政府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及其排土场自燃火点治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无主着火点治理工作。 | 已整改完成 1.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30个火点已通过验收;华银共有9个烟气点、2个煤层火点,其中9个烟气点和2处煤层火点已完成验收;建安煤矿4处火点(1处排土场火点、3处煤层火点),已完成治理2处排土场火点,另外2处火点经专家评审认定存在安全隐患,暂时无法处理。 2.各区持续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对新发现火点制定治理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实现火点“动态清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治理。 3.2024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203人次,检查企业172余户,印发转交问题函9份。督促各区开展相关工作。非煤矿山暂无自燃火点,若排查发现非煤矿山火点,及时督促属地政府开展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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