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乌环委办发(2024)31号)要求,2024年12月20日,我局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乌海市能源局(联系电话:0473-2090867)。
整改任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22 | 煤矿火点问题普遍反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乌海及周边地区煤层自燃和煤矸石自燃问题严重后,乌海市完成了整改任务,实现“动态清零”。督察发现,全市排土场及煤层火点近百处,其中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30余个火点、华银二矿等3家煤矿15处火点未治理,周边区域气味刺鼻,蓝烟笼罩。乌海市有关责任部门放松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火点问题大幅反弹。 | (一)市能源局督促乌达区政、海南区政府加快推进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30余个火点、华银二矿、建安煤业公司、神华君正实业白音乌素煤矿3家煤矿15处火点治理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 (二)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常态化管控措施,建立长效巡查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对煤矸石火点和煤矿(采空区)排土场火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治理;对煤层火点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实现火点“动态清零”。 (三)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区政府落实火点治理工作的指导。市能源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区政府开展煤矿煤层自燃及在用排土场火点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区政府开展洗煤企业矸石堆场自燃火点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区政府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及其排土场自燃火点治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无主着火点治理工作。 | 已整改完成 (一)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30个火点已通过验收;神华君正白音乌素煤矿1处火点已全部完成治理。华银二矿9个烟气点和2处煤层火点已完成验收。建安煤矿4处火点(1处排土场火点、3处煤层火点),已完成治理1处排土场火点、1处煤层火点,2处火点经专家评审认定存在安全隐患,暂时无法处理。 (二)各区持续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对新发现火点制定治理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实现火点“动态清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治理。 (三)市能源局持续加大对煤矿火点管控巡查力度,2024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2024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203人次,检查企业172余户,印发转交问题函9份、工作进展1份。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9家矿山企业治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加快治理进展。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洗煤企业矸石自燃火点日常巡查,暂未发现火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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