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能源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作者:乌海市能源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能源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热爱本职工作,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熟悉煤炭生产、电力运行、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的各环节,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会操作运用计算机工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8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8月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侦查、调查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按有关规定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招聘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专业技术岗

煤炭生产安全管理

3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煤炭开采、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技术、安全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

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

电力运行安全管理

1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电力运行、自动化、安全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

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

1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石油天然气类相关专业

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19820日至828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820日至8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要求进行: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须提供《乌海市能源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近三年从事报考岗位的工作情况及主要成就资料(包括获奖证书等)。

  3. 报名地址:乌海市能源局315办公室(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7),联系电话:2090836

4.资格审查:市能源局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应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类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内容,面试内容为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录人数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的,按事先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以上的进入面试,发面试通知书。若某岗位无符合报名条件的或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应招聘人数的,将该岗位空缺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

总成绩按照下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按总成绩顺序以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程序,经乌海市能源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及公示

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由考察组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提交市能源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自动放弃的考生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五、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1.人员管理: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乌海市能源局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予录用。聘用期满,年终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续聘。

2.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乌海市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工资及经费测算表》的标准发放,出差、出勤等补助按照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

六、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能源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中共乌海市能源局机关纪委  2090802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在乌海市能源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不能正常参加应试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招聘相关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

附件:

乌海市能源局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技术职称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应聘职位

报名人承诺:

本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各类证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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