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及“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活动的通知》(乌能局发〔2021〕245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部门 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马玉彪

  

  一、出台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讲政策法规、讲责任落实、讲灾害治理”宣讲教育活动,推动全市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动自觉,督促煤矿企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主要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55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19日起起到2021年12月底在全市煤炭行业领域(包括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宣讲《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学法规、强管理、反三违”的通知》中关于学习培训、现场管理、反“三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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