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电业局:
你局《关于220千伏纳林变电站新建1回10千伏线路切改110千伏甘德尔变电站10千伏9113黄白茨线路工程备案的请示》(内乌电计划〔2019〕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备案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确保乌海市监委置留场所和乌海院子等项目用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实施乌海市220千伏纳林变电站新建1回10千伏线路切改110千伏甘德尔变电站10千伏9113黄白茨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
乌海市海勃湾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10千伏电缆线路1.96公里;环网箱2台;柱上断路器3台;箱式变压器2台,总容量为1260千伏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估算为784.3802万元,其中资本金为156.876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
五、收文后做好以下工作:
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所需水、资金、土地等项目建设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节能、工业卫生等项工作,并做到建设“三同时”。
要根据项目新开工的条件,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备案确认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乌海市能源局
2019年9月30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