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能源局:
你局《关于乌海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光伏基地项目备案的请示》(海南能源发﹝201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评审,经“合规性审查”,予以备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乌海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光伏基地项目。
二、项目单位
乌海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
乌海市海南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占地约1700亩,采用“全额上网”的方式建设规模为50MW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采用 280Wp的多晶硅光伏组件共17.86万块,电池规格为1640×990×40mm,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建设光伏阵列、并网逆变设备、交流配电柜等设施,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东风220KV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0km。
光伏组件转化率、系统效率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内蒙古乌海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2016年项目及2016年普通光伏项目评优文件》的相关要求。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5011.71万元,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
六、项目代码
2019-150303-44-03-010149
七、其他事项
备案通知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且在有效期内未向我局申请延期的,备案通知自动失效。
此通知。
乌海市能源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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