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能源局:
你局《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背压式机组项目核准的请示》(乌区能源字﹝2019﹞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背压式机组项目可以在有机硅及配套装置不断投产的前提下,减小由于主网供电造成的电力缺口,有效提高电网安全运行的可靠性,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因此,原则同意建设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背压式机组项目。
二、建设地点:
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期项目:新建2台130t/h锅炉配1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期项目:新建1台220t/h锅炉配1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三期项目:新建1台400t/h锅炉配1台5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458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4376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五、招投标事项
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主体工程与征地拆迁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为电网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六、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乌海市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3042015046号)、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用地的规划意见》(乌海自然资字[2019]15号)、中共乌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乌党政法备字备字 [2019]4号)。
七、项目变更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报建
请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延期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乌海市能源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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